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中国·钦州 >> 政务公开>> 应急管理
 
市检察院出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钦州 www.qinzhou.gov.cn  2010年11月29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本报讯   为提高检察机关应对突发事件水平,增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近日,市检察院出台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要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各地实际研究出台《检察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种类的界定、处置突发事件坚持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措施等。从制度上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处理,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和完善办案安全、涉检信访、监管场所、网络舆情、突发性公共事件等应急子预案,确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置责任部门及具体工作职责,建立严密的检察机关应急管理体制,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上一篇: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本站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钦州日报社 桂ICP备9805983号 电子邮箱:qzzf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