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潘定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钦政干〔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任潘定喜同志为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郭志强同志为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钦州市技工学校校长,免去其钦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胡运动同志为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李霞同志(女)为钦州市卫生学校校长;
    任林党升同志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海同志的钦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韦大器同志的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邱文辉同志的钦州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詹志真同志(女)的钦州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提前退休。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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