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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 致公党钦州市委、陈仁雄等三人 所属会议: 政协钦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性质类别: 政协提案 承办部门:
日  期: 编  号: 第十号提案

内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在农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
   
    当前,随着钦州市农业产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总体上有较大的提高,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加强,设施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引领农村向前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与城镇的迅速发展相比,农村总体发展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基础相对落后,农村公共服务和投入明显不足,许多农村居住处环境卫生条件较差,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明显改善;农村文体生活枯燥,社会保障滞后等。这些问题既直接阻碍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影响了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领“三农”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不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钦州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加强力量,建立起强有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县区要认真研究新政策和策略,齐心协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广泛动员、精心部署,使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新农村建设,人人对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具体标准。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区要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制订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各项具体标准。新农村首期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满足生产和发展需要。从民关心、民关注、民需改善的事办起,体现以民需为天的思想。具体是,以“四清、四通、四改”作为抓手,改善居住环境,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清庭院;抓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通路、通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建设美好生态家园,抓改厨、改厕、改圈、改园。从村镇规划抓起,体现科学规划指导建设的思想,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建设农村新民居,改善农村整体环境,积极扶持农民建设自己的家园。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培育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体现人本核心思想。提高人的文明、道德素质和发展能力。

    三、加大农村整治力度,提高村庄的经营水平。通过实施小康示范村工程、“百村千乡”工程、整村推进等活动的带动,抓好典型示范工作,努力培植出一批较有影响的典型村和示范点。同时,注重村庄特色,充分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民俗文化风情,加强生态村、旅游村、文化村特色村庄建设。此外,要进一步提高村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思路,积极探索村庄经营,发展的新模式,实现从整治村庄向经营村庄的转变。

    四、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二要提升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抓好农民收入的增长,强化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三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要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和谐农村。一要发展村社会事业,二要健全农村保障体系,三要建设农村文明乡风。

    六、建立科学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督导体系。要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列入县(区)、镇、村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评价班子及领导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要加强目标考核,对各县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检查、督导和协调。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对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批评。


办理结果: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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