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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开展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本报灵山讯 (记者 陆铭 通讯员 黎明晓)灵山县自2007年4月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来,紧紧围绕“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标,扎实抓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基础工作,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有力地推进灵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开展。

    一是抓重点、抓普及,扎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灵山县成立专职普查工作机构,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和职责,有计划、有重点地突出抓好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完善工作,第一时间公布了该县民间音乐烟墩大鼓、丰塘岁时节令炮期、大芦村古宅楹联、伯劳镇邓阳陶艺、烟墩民间音乐邓塘黑衣壮歌堂、民间舞蹈跳岭头剧等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是深入民间、实地勘查、撰集资料,抢救灵山县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佛子、平南、旧州、石塘、武利等镇相关名景点实地考察,并走村串巷,全面深入了解全县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历史渊源、保存现状等情况,随后考查相关历史、察看相关资料、运用文学、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对发现的佛子镇大芦村古宅楹联、伯劳镇民间手工艺邓阳陶艺、丰塘镇的岁时节令炮期、烟墩邓塘黑衣壮歌堂、烟墩大鼓、民间舞蹈跳岭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并将记录和整理完整的资料上报市和自治区文物主管单位。

    目前,灵山县上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音乐《烟墩大鼓》已经通过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办公示,成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上报的佛子镇大芦村古宅楹联、丰塘镇的岁时节令炮期、民间舞蹈跳岭头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市级保护名录。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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