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钦北区政府,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4月25日全市容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全市共出动了4417人,清扫整治了100多条大小街巷,清运生活垃圾、碎石、泥沙、杂草共32.81吨。为了检查各卫生责任单位落实卫生清洁制度工作情况,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卫生清洁制度的通知》(钦办发〔2006〕6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清办〔2007〕1号),4月27日至4月28日,“城乡清洁工程”五个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通过到单位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50个卫生责任区单位落实卫生清洁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卫生责任区好的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农机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委政法委、市第八中学、市交警支队、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计生委、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做得好的单位表现在:
一是卫生清洁责任制基本落实。卫生责任单位都积极投入到“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中,成立了“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落到实处。如市农机事务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第八中学等单位工作机制较完善,做到建章立制,有实施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长效管理机制,应急措施较好,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门前三包”责任制得到落实,责任区干净、整洁。如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专门有保洁员对责任区进行长期保洁,安排有人员进行巡查,还在责任区宣传口号、标语、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维护。市国土资源局清洁工作细腻,不讲空话,不搞形式,责任区干净明亮。
三是责任区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如在2月28日督查中发现市烟草局责任区内垃圾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乱堆放,这次督查发现该责任单位已及时处理,责任区清洁干净。市房管理所请车拉走责任街道一直存在的碎石计12车,且出钱整好河堤公园多年遗留的卫生间问题。
四是“五乱”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各式流动摊点明显减少,各种门店也大都做到了入室经营;机动车辆停放逐步走向规范管理的轨道;乱张贴的广告得到一定清除;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建筑施工逐步文明化。
五是大力营造绿化景观。如环保局责任区,该局积极配合市建规委园林处的行动方案,对子材西大街水利沟进行整治,清理沟面,砌号沟渠边,并在沟边种上花草、树木,使原来的臭水沟变成了钦州街头绿化的一处美景。
(三)卫生责任区较差的单位: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市公共汽车公司、太保寿险钦州中心支公司、钦州供电局。
(四)较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制度落实措施仍不够显著,甚至个别单位还没有落实责任制度。如太保寿险钦州中心支公司,至今仍然未落实责任措施。
二是卫生责任区清洁不够干净的现象依然存在。表现在责任区杂草丛生,垃圾、砖头、塑料袋随处可见,卫生死角明显。如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责任区不整洁,有污水,沟渠杂草多,未平整,且有菜地,桥头有卫生死角。
三是“五乱”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一些单位对该项工作的整治还流于形式,“牛皮癣”现象还随处可见。如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市公共汽车公司、太保寿险钦州中心支公司、钦州供电局等几个单位责任区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牛皮癣”现象。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责任区街道两旁还存在乱停放车辆现象。
四是乱搭乱盖乱摆卖现象还存在。个别居民住宅门前堆放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也未能做到及时清运。如钦州供电局责任区有多处建筑垃圾、砂石堆积,且乱摆乱丢现象严重;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责任区内存在乱搭乱建帐篷。
五是单位“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如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市公共汽车公司单位庭院杂草多,垃圾不及时清理,不够整洁,对清洁工程理解不到位,工作不够主动。
二、今后工作的意见
一是每个单位都要向有措施有成绩的单位学习,并建立各自清扫保洁地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设备。
三是各单位部门根据自己责任区的环境变化和质量的工作重点,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对责任区的薄弱环节要加强整治管理。
四是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城乡清洁工程”的认识,鼓励积极参与大清扫活动,减少乱丢乱倒现象,齐心协力让责任区更干净、整洁。
钦州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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