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必责实为民造福

  立言立行立功是古今中外志士仁人追求的理想境界。新时代的领导干部,为人民事业建功立业,是一种任职责任、工作目标和自觉行动。目前,随着地方各级领导班子相继换届,许多同志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新官上任,踌躇满志,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新成效、新进展可望出现,展示出了一种喜人景象。正因如此,弄清楚为谁立功、立什么样的功和怎样立功的问题对新官而言尤其重要。我们强调的是为民立功,功必责实。
   
  功必责实,首先是决策贴近实际。贴近实际的决策方能施之有效。这就要求我们所做的任何一个决策都要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客观实际,既要考虑必要性,又要有可能性,既要高点定位,又要量力而行,要讲求决策的实际效果,实际效率,实际速度,实际成本。如何检验这一点呢?那就要经常想想我们的决策,群众是得益还是受损;我们所要办的事,群众是看得轻还是看得重;我们所提的要求,群众是支持还是反对。贴近实际的决策施之实践,精心组织,有效推进,就可以确保干一件事成一件事,成一件事惠及百姓一件事,避免“瞎”折腾,减少“高价政绩”,不做“形象政绩”,杜绝“虚假政绩”。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干部凭想当然地“拍脑袋”决策,动辄懋华“大思路”,随意抛出“大手笔”,拼命追求“短平快”,结果留下“半拉子”工程,留下了群众心寒的“政疾”,这不是贴近实际而恰恰是脱离了实际。
   
  功必责实,重要的是工作真抓实干。功绩是干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只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不提违背实际的漂亮口号,不上哗众取宠的“形象工程”,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把工作真刀真枪地干起来,才能真正干出一番事业来。强调真抓实干,不仅仅是指着力工作重点,记者哪个精力干大项目,也要重视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落实。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也许都是“小事”,但“小事”之中有大局,“小事”之中显真情。把这些“小事”都抓好了,就为干大事打下了基础,就可以成就大事,如果连抓“小事”也有闪失,何谈干大事!有些领导干部对基础性的事热情不高,对事关大局的事用心不够,对见效不快的事不感兴趣,专干“眼皮活”,什么“显眼”就做什么,什么“突出”就干什么,只想靠“花拳绣腿”骗取点眼前荣誉,只想上“大工程”谋取点“速效”政绩,这显然是幼稚的,片面地,短视的,也是经不住时间的考验的,终将会一事无成。
    
  功必责实,需要的事正确“评功摆好”。每一件功绩的取得和形成都有一个过程,都是综合体现的结果,其中凝聚了领导干部长远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务实的努力和奉献的精神。正确地评定功绩,需要研究制定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与方法,建立起相关的考察制度,不断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才能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政绩。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干部的是非、功过、优劣,群众最清楚。群众是干部功绩的最终评判者,是干部人品的“X光机”。因此,“评功摆好”要看重群众意见。要把群众的公论作为识别真假功绩的有效途径和判断标尺,使那些真正优秀的干部能够“冒”出来,得到肯定和重用。我们特别盼望组织部门对长期安心基层、踏实肯干的干部要高看一眼,对长期默默耕耘、恪尽职守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长期专心致志、不跑门子的干部要主动关心,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能干人委屈,不让出力人失望。这样做,才能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一种积极进取、争先向上的精神状态,才能确保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
   
  功必责实是一面镜子,但愿我们的领导干部在镜子中的形象,是一个倾心为民谋利益、凝心聚力促发展、扎扎实实做工作和堂堂正正当公仆的排头兵;所作的决策、努力、奉献能够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考验,造福百姓,功标青史。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王西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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