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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承诺

    一、认真加强整改。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办事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干部管理工作水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以上整改措施,在2007年11月底前落实到位。
    二、强化服务,提高效率。推行政务公开,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实行办事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同志,坚持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实行限时服务制度,廉政审查、领导干部及特殊岗位人员通信话费补贴、购置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纪检监察岗位冿贴审批手续当场办结。
    三、严格队伍管理。坚持学习制度,加强干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努力推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
    四、强化作风效能建设监督工作。由委局作风效能办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的服务质量及执纪执法问题的投诉,并在接到举报或投诉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电话或书面答复意见。对各种损害投资环境或违反纪检监察工作纪律规范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0777-2839982
    投诉电子邮箱:qzjwbgs2824560@163.com
    单位地址: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5楼A座
    邮编:5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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