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全区县级机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今天在东兴市召开,这是继自治区直属机关、市级机关现场经验交流会后,召开的第三个落实“三项制度”现场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县级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县级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刚才,东兴市、临桂县、南宁市江南区、灵山县、崇左市作风效能办等单位分别作了发言,自治区监察厅负责同志就建立县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工作作了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区县级机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进入集中整改阶段以后,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落实“三项制度”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总体来看,前一阶段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作风效能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呈现出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特点,在制度保障、载体创新、标准规范、责任落实、监督到位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突破。
全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找准落实“三项制度”的着力点,使落实“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创造出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从整个面上的情况尤其是刚才发言的几个县(市、区)的情况来看,前阶段全区县级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作风效能建设的突破口来抓,摆上重要议程,认真安排部署,并建立了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全面承担起实施“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为落实“三项制度”积极创造条件。
(二)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配套制度。各县(市、区)按照自治区下发的“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县级机关的特点,制定了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各职能部门也都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三项制度”的细则以及落实“三项制度”的配套措施,为长期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打下了基础。
(三)找准服务载体,实现高效便民。各县(市、区)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落实“三项制度”的重要载体和服务平台,积极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充分授权,使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发挥方便群众和投资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作用。目前,全区109个县(市、区)中有42个已建好政务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还有54个正在积极筹建。
(四)深化体制改革,改善政务环境。各县(市、区)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开展清理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政务公开等落实“三项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减少了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效率。
(五)建好工作平台,强化效能监察。各县(市、区)把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平台,加强对重点审批部门、重点审批项目和责任岗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进行责任追究。目前,东兴市和崇左市所属7个县(市、区)已率先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并投入使用。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县级机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些地方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抓得不紧,抓不住重点和要害,工作停留在表面上。二是进展不平衡。有的还没有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有的筹建政务服务中心进度缓慢,有的审批收费项目没有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对服务窗口授权不充分等等。三是照抄照搬,没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积极探索。以上问题务必引起各县(市、区)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落实“三项制度”
县级机关是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处在党和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直接处理各种具体、现实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推进县级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县级机关行政效能,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执政、依法行政,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努力使县(市、区)级行政审批做到审批权限配置合理,办理事项标准统一,办事程序简化公开,限时办结科学规范,管理监督到岗到人,责任追究严格有效。以“三项制度”的落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认识的深度决定工作的力度。各县(市、区)要把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贯穿于落实“三项制度”的全过程,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改革创新的思维,求真务实的作风,把“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好。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实行“三项制度”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区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整个作风效能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将促使机关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认真理顺本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强岗位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推进行政效能的全面提高,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二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长期性。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管理和运行机制的优化。从工作内容讲,涵盖建章立制、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加强效能监察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做好这些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不断完善,常抓不懈。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渐进性,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三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艰巨性。落实“三项制度”涉及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体制机制、职能转变、资源整合等多方面的变化,任务重、难度大,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同时,随着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深入推进,将会带来体制、机制的变化,触动原有的权力和利益格局调整,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办事程序,因而会在各级机关干部中引起思想上的不稳定和工作上的不适应,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因此,对落实“三项制度”的艰巨性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敢于迎难而上,克难攻坚,不断地把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办法和配套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落实“三项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一是要将“三项制度”具体化。凡事一具体就深入,这是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县级机关要认真领会“三项制度”的精神实质,按照“三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前段落实“三项制度”的做法,分析研究规律性的东西,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用以指导工作。二是要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三项制度”的认识,逐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构建落实“三项制度”的支撑体系。三是要把经过实践检验成熟的、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行政效能建设的制度体系。同时,要对过去制定而现在仍在执行的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做好与“三项制度”的衔接。
(三)积极创造条件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是机关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重要平台和综合性窗口。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各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决定》明确要求: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从已经成立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实践看,自治区党委、政府这一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非常必要的。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要求,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积极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正在筹建的,要加快进度;已建成运作的要完善管理,增强功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县(市、区)建设政务服务中心要坚持节俭办事的原则,防止出现新一轮的大兴土木、楼堂馆所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不能贪大求洋,要珍惜财力、爱惜民力,以方便群众、方便工作为标准。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要把握好几点:一是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性质要明确,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赋予其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使其充分行使管理、协调、督办、通报、建议处分等职责,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作。二是要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个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原则上要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和收费事项因特殊原因不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要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可以联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办理。可以方便群众属地办理的审批和收费事项,可放权限到属地办理。三是要选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工作水平高、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到“窗口”工作,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严格管理。四是要落实服务窗口的首问责任人及其职责。首问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解答、接件、一次性告知、对即办件当场办理、对承诺件跟踪督办等职责。五是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依法依规充分授权。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事项,除一些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外,其余要授权“窗口”审批办结。坚决避免把窗口办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中转站”和“收发室”。要用制度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依据明确,尺度准确,使“窗口”工作人员能正确和准确地行使权力,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出现“窗口”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个人滥用职权的问题,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确保“窗口”廉洁、高效、有序运转。六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机制。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强化协调职能,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办理和并联审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务服务中心抓“窗口”的建设与管理,分管“窗口”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到“窗口”办公,及时解决“窗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接受原单位和中心的双重考核和管理。授权“窗口”集中审批是新事物,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不能简单行事,对这种新的运行方式的不完善和薄弱环节要及时研究解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和科学行政。
(四)加强职能部门服务窗口建设。职能部门服务窗口是办理行政审批、收费和服务事项的平台。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的精神,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都要建立机关政务服务窗口。通过部门内设机构或岗位职责调整,把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集中到服务窗口办理。也可以把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办理,以整个内设机构成建制进入服务窗口。要选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并且明确服务窗口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各服务窗口的首问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解答、接件、一次性告知、对即办件当场办理、对承诺件跟踪督办等职责。要编制好相关审批流程时限表、办事指南、办理事项收件回执和取件登记表以及内部交接登记表,规范服务窗口工作。各职能部门领导要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以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和加强对审批、收费的监督管理。做到既要提高办事效率,又要提高办事质量,所办事项要经得起制度的衡量,时间的检验。要规范协调好内部机构与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服务窗口的工作有序运作。要适应机关审批和收费项目向服务窗口前移的转变,逐步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科学划分事权和行政管理权,协调好机关内部的权力构架和利益关系,确保行政工作的顺利运转。
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规定,已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县(市、区),其职能部门的审批、收费事项集中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后,也要在部门内部设立服务窗口或服务岗,其职能主要是接待来人来电咨询、答复、导引等,不具有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的受理、办理职能。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结合落实“三项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体制性障碍,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认真清理本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决定后,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取消、停止执行有关审批、收费的工作。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切实做到职能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产分清、财务分开、职责分开,防止把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变成小团体的收费权。
要积极推进理顺职能关系工作。理顺部门职能关系,既要有利于机关的规范化管理,更要有利于服务人民群众。通过理顺部门之间重复交叉职能关系,科学设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一个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要明确主办和协办部门。在理顺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关系方面,按照“审、管、监”分离的原则,对审批、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职能进行整合和规范,相同的事项集中由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
(六)科学设置审批流程时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科学设置审批流程时限,是落实限时办结制的关键环节。要把握好几点:一是对现行每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和时限进行认真梳理,弄清审批的每个工作环节和时间。要通过向“窗口”充分授权,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合并相关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二是确定压缩法定办理时限的合理标准。按照科学、便民、高效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充分论证,科学确定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办事质量。三是将每个审批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分解到经过压缩的各个工作环节。需报政府的审批项目,也必须同时把政府办理时限确定下来。办理时限根据具体承办人员办理时限应当多于领导批准决定时限的要求来分解。四是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审批时限表,使科学设置的流程、时限确定下来。经编制、法制、监察部门共同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六是实行并联审批。各县(市、区)要进行深入调研,摸清本地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行政事项,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选择若干行业或领域积极推进并联审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这是落实限时办结制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制定办事标准,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窗口权限,以及办事和投诉联系方式。二是对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完善详细的审批技术标准、审批技术规范,明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勘测勘验的操作规程。三是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坚持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科学决策,防止因审批不当产生问题和矛盾。
(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是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要抓好几项工作:一是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建立县级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做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要逐步建立县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度。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协调解决必要的经费,提供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电子监察系统要与自治区、市级电子监察系统的三级联网步伐,形成覆盖全区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电子监察系统不仅要对直接影响投资环境、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审批部门、重点审批项目和责任岗位进行监督检查,还要逐步覆盖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拓展到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等领域。三是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坚决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和投资者的每一个投诉,解决他们的合法诉求。只要是涉及行政效能的投诉件、举报件,都要给群众和投资者一个交待,决不允许推诿塞责,敷衍了事。四是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服务承诺、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滥用行政执法权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严重侵害群众和投资者利益、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要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危害所在,以警示教育各级干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集中行政审批的质量监察,以保证在提高办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事效率。
(八)以落实“三项制度”为突破口,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要突出重点深入整改。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主题,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利益作为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解决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便商高效。要充分发挥驻村指导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驻村指导员的指导和管理,增强新农村指导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服务“三农”的本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为驻村指导员的工作创造条件,发挥他们为群众办实事的作用,让他们派得下去,蹲得下来,做出成效。要积极推进公开承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机关和干部要按照公开承诺的要求,分别就整改、服务、办实事好事、建章立制等方面形成规范、科学、操作性强的承诺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的监督。群众对整改承诺有意见的,有关机关要认真研究,认真吸收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改内容。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各级机关及其干部要按照“五型机关”和“四好干部”的要求,主动围绕“三项制度”的落实,自觉更新观念,转换职能,提升能力,创新工作方法,从思想上、行动上树崭新形象、创一流业绩,为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要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实施“三项制度”为切入点,建立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决策、管理、服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制定一批新的作风效能建设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保证作风效能建设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发展。
三、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要求,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落实“三项制度”的责任,根据前段工作进展情况,作出深入推进的部署安排。各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指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所属乡镇、街道的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对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完善。落实“三项制度”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工作,许多工作还需要不断总结、探索。各县(市、区)领导不能满足于看材料听汇报,要主动深入基层调研,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加强引导,推动面上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抓好重点、统筹推进。要突出抓好建立健全机关服务窗口、明确服务窗口职责、充分授权服务窗口办理事项、承诺办理时限、统一办理事项标准、办理事项监督到岗到人等重点环节,以确保“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对一些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要通过落实“三项制度”,切实解决县级机关在干部作风、管理方式、制度建设、行政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通过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各级机关干部是落实“三项制度”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一是要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广大机关干部要切实提高对落实“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在工作中落实和执行“三项制度”,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各级机关干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三项制度”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提高执行“三项制度”的工作水平。要通过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为群众“办实事、快办事”的能力。三是要树立合作精神。落实“三项制度”需要各部门、各服务窗口和各岗位之间的密切合作,广大干部要自觉树立合作精神,加强相互间的衔接沟通,主动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四是要增强改革意识。落实“三项制度”是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要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增强锐意创新的改革意识,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正确对待落实“三项制度”所带来的新要求和新变化,从思想上、工作上自觉地去适应这种要求和变化。要切实转变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群众利益为重,以广西的发展大局为重,自觉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三)要坚持联系实际与勇于创新相结合。全区各县(市、区)因地域和经济社会情况不同,落实“三项制度”面临的条件和环境也不一样,必须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注重工作创新。一是要立足县情落实“三项制度”。县级机关的职责、权限不同于其他层级的政权组织,即便同是县级政权组织,作为县、县级市、城区在职责、权限等方面也有差异,因此各县(市、区)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一方面要遵循基本的规定,另一方面,要注意从县级政权的特点出发,在遵循“三项制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自的实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并且讲求实际效果,不要片面理解和机械执行,不能简单照抄照搬外地的做法,更不能搞形式主义。二是要注重工作创新。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涉及到部门岗位设置和职能变化、责任和权力调整等深层次问题,情况复杂。要树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总结探索,不断完善提高。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各县无论是否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其审批收费职能都要相对集中在服务窗口,部门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后,要及时转换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主动配合“窗口”工作,把更多精力用于调查研究,用于审批后的监督管理,用于抓好规划、制定措施上来。在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理顺内部职能等方面,县级机关各部门也要不断创新,总结探索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新方法。
(四)要坚持便民高效。便民高效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便民高效贯穿于落实“三项制度”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一是要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真正的“惠民工程”。县级机关贴近基层,直接面对群众,落实“三项制度”,无论是建章立制、打造服务平台、构建电子监察系统,还是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实行公开承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等,都要着眼于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把群众和投资者方便不方便、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和检验“三项制度”落实的基本标准。二是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便民服务体系。要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的基本理念延伸拓展到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举报、求助的快速反映和处理机制。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增强乡镇机关干部亲民、为民、富民的意识和本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可以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形成以服务窗口为主要平台,覆盖全县(市、区)的便民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及时、周到、便捷的服务。三是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公开政务信息的作用,通过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等方式,公开行政机关的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逐步发展电子政务,利用电子网络构建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要把村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都要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确保作风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全区县级机关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克难攻坚,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全面落实好“三项制度”,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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